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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改委海上风电竞配(江苏发改委:推进海上风电和储能系统协同发展)

发布日期:2024-03-26 19:02    点击次数:118

江苏发改委海上风电竞配(江苏发改委:推进海上风电和储能系统协同发展)

江苏发改委海上风电竞配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下称江苏发改委)日前发布指导意见,旨在促进海上风电和储能系统协同发展。该指导意见从三个方面出发,推动江苏海上风电产业更好地发展,进一步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以期向绿色低碳能源转型迈进。

协同发展尚未足够

江苏推动海上风电和储能系统协同发展,是面对当前新能源发展的现实需求和技术挑战而采取的重要举措。目前,全球电力市场正在快速转型,新能源发展正成为必然趋势。建设海上风电是新能源的稳定发电手段之一,而储能技术则是新能源的重要支撑,二者协同发展能够有效解决清洁、绿色、可持续发展等多重问题。

凝聚共识着手实施

江苏发改委表示,协同发展需要各方通力合作。对此,江苏省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相关各方应该凝聚共识,密切协调,共同进行合作,推动工作落地。在政策层面,需加快出台相关政策,以鼓励新技术推广和应用。

注重技术突破保障协同发展

技术创新是协同发展的关键要素。提高海上风电的功率密度和储能技术的效率,方能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的利用效率。因此,在技术突破方面,江苏将继续加大投入,支持科技创新,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并推动各个环节的技术革新。

建成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协同发展机制

为保障江苏海上风电和储能系统协同发展为市场和法制提供必要的保障,江苏发改委建议,加快创建完整、科学、公平、可持续的市场机制,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着力构建健全的市场监管机制体系,优化投融资体系,促进资本市场与海上风电产业共生发展。

江苏发改委的相关指导意见,对推动江苏新能源发展具有积极意义。通过全面推进海上风电和储能系统协同发展,将有效推动产业的发展升级,为打造低碳经济、绿色发展探索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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